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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华力建设工程合同书(已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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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万事达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邵阳市华力棉纺织有限公司@163.com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项目名称:华力棉纺织新厂建筑工程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万事达工贸集团邵阳市华力棉纺织有限公司新建厂区相关工程总合同书湖南省万事达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邵阳市园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发包方(甲方)以下称投资方(乙方)发包方和承包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投资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承包内容:1、发包方在邵阳市北塔区蔡锷路金六福酒厂对面新建厂区钢构车间、砖混宿舍、食堂、综合楼及钢构仓库。经与承包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本五个项目建筑工程(房屋从基础、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及水电、直到交钥匙工程等)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分项目工程建筑合同见附件)2、采取大包干的方式,各分项分栋项目进场时均不先支付预付款,发包方只按乙方挂靠的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分部合同实行节点付款,具体节点时段详各分部合同内容;合同实施由乙方与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内包合同为准。3、承包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机械、人工、材料、设施(比如:脚手架、跳板等),工程日期、包干费用以各分项合同为准。二、资金运作:合同签订五天内乙方向甲方交押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不计息,押金全部工程完工,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五日内乙方即贷伍佰万元人民币给甲方用于本工程项目,本款根据各分部工程的付款要求支付完后,乙方再实行第二笔放贷,如此类推;资金计息均按实际放贷时间计算。计息标准按月息壹分玖厘,每月计付一次。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叁个月内,付清全部乙方贷款及利息。三、工程质量要求:施工中,承包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进行竣工验收。四、安全生产问题: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五、施工进度计划:本合同约定均按分部分项合同实行,提前或超期均执行奖罚条例。六、违约责任1、因乙方贷款不及时到位而造成工程停工或其他损失,施工方按受影响项目总造价的1%/天罚款,因此造成工程无法再进行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停工达到15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承包方所做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并按95%折结算。2、甲方超过合同时间偿还乙方本息的均按月息四分计息,超过半年的乙方可以依法处置甲方同值资产。本合同五个项目为捆绑工程,如发包方另行将其分部分项工程发包给其他建筑行业承包的即视为违约,发包方应按该项目预计造价所得利润赔偿承包方。七、其它约定:1、本合同分项工程均以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名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做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含发包方的变更与材料预算暂定价,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2014年01月02日签定之日起生效。发包方(签字盖章)投资方(签字盖章)2014年01月02日万事达工贸集团邵阳市华力棉纺织有限公司新建钢构主厂房工程分部合同发包方:湖南省万事达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邵阳市华力棉纺织有限公司承包方: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万事达华力棉纺织新厂工程建设,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实行。第一条合同文件与图纸的保管与提供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3。图纸由发包方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发包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第二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主厂房以及配套的水电安装工程及厂房吊顶装饰。2.工程地点:邵阳市北塔区蔡锷路金六福酒厂对面3.工程范围:建筑面积22195m2,包括钢结构车间,砖混结构附房,附房屋顶上风道。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由承包方大包干的承包方式(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第三条工程期限(一)开工1.商定工程有効工期为100天(日历天扣除春节假日),自2014年01月8日开工至2014年5月16日竣工验收。2.开工前10天,发包方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根据竣工时间要求开工。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3)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3天以上,影响正常施工;(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二)竣工(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应按本合同奖罚措施承担违约责任。(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提前的赶工费用,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等内容。(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第四条监理工程师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2.工程师姓名:陈雄伟,职务: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委托的职权:现场监理,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停工整改。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工程质量(一)工程质量等级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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