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匀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有哪些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有哪些问题

来源:风匀科技网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存在下列法律问题:

1、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婚内取得的人身损害赔偿、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不是一定为共同财产;

2、夫妻对共同财产认定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

3、其他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