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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吸毒史,抚养权分配如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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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吸毒史,抚养权可能会判给另一方。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会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和成长等方面。如果父母双方条件相同,女方有吸毒史会对争取抚养权不利,但也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最高人民的相关通知规定了子女抚养的具体情况,包括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方和母方对两周岁以上子女的要求等。因此,在判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法律分析

一、女方有吸毒史抚养权会判给另一方吗?

女方有吸毒史抚养权很有可能会判给另一方,对子女抚养的问题,从原则上讲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等方面来考虑。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有他们符合以上情况,他们都有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否则就有可能不能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应该说,男女双方的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女方有吸毒史,这确实对女方争取抚养权是非常不利的。因为,毒瘾很多时候不是那么轻而易举就能够彻底戒除的,可是,也不能因为女方有吸毒史就直接了当的把抚养权判给男方,还要考虑其他因素。

结语

综上所述,女方有吸毒史对争取子女抚养权确实是一个不利因素。然而,在判决抚养权时,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子女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和成长等。通常会根据这些因素来做出决定,而不仅仅以吸毒史作为唯一依据。因此,在男女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女方仍有可能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但需要提供其他有利因素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一条 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在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抚养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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